关于召开全疆党校(行政学院)系统 第十九届理
发布时间:2019-04-04 17:50 点击量: 次
新党校〔2019〕13号
关于召开全疆党校(行政学院)系统
第十九届理论研讨会的通知
中共伊犁州委党校(行政学院),各地(州、市)委党校(行政学院):
为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主阵地主渠道的作用,使全疆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广大教研人员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更加自觉地将总目标落实在岗位上、体现在行动上,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根据《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科研协作办法》的有关规定,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拟于2019年9月召开全疆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第十九届理论研讨会,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决策部署,坚持马克思主义,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研究导向,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创新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为推进党的理论创新服务,为提高教学质量服务,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为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服务。
二、会议主题重点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各地实际开展深入探讨研究。
三、征文要求1.论文要紧扣主题,密切联系新疆实际,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实践意义。论文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把意识形态领域安全,观点正确,逻辑严谨,语言流畅,文风朴实,有较强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2.各地(州、市)委党校推荐报送论文不超过6篇(伊犁州委党校不超过8篇),县(市、区)委党校推荐报送论文不超过2篇。县(市、区)委党校报送的论文,由所在地(州、市)党委党校组织评审后统一推荐上报。个人报送论文一律不予受理。
3.各地(州、市)委党校科研管理部门务必严格审查报送论文质量,坚决杜绝网上拼凑、抄袭剽窃以及与会议主题不符的文章上报。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对报送论文运用“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查重,对查重率较高的论文直接淘汰。
4.对各地(州、市)委党校推荐报送的论文,由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科研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严格评审。
四、论文格式1.封面格式要求:左上角标明“全疆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第十九届理论研讨会征文”字样(小四号黑体);封面正中注明论文题目(小二号宋体加粗)、作者、单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三号宋体)。
2.论文格式要求:论文内容一律用word软件编辑,论文正文中一级标题用四号黑体,二级标题四号仿宋体加粗,文章内容统一用四号仿宋体,行间距为单倍行距。正文前必须附内容摘要(300字左右)和关键词,字体用小四号仿宋。引文和史料出处统一要求为脚注,依次注明作者、著作名称、卷次、出版社和出版年月、版次、页码,字体用五号仿宋。文后注明参考文献,依次注明作者、著作名称、卷次、出版社和出版年月、版次、页码,字体用小四号仿宋。
3.论文字数为3000—5000字,论文按要求排版后,以地(州、市)委党校为单位刻录成光盘,与加盖公章的统计表一起,于2019年5月15日前通过邮政快递寄送到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科研处联系。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西后街22号自治区党委党校科研处
邮 编:830002
联系人:艾力•色依提、刘强
电 话:0991-2658402
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
2019年4月2日抄送:校(院)领导。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党校(行政学院)办公室 2019年4月2日印发